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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9-08-07 14:42 来源:未知
二、申报及考核程序
(一)同一单位主体仅限选择申报一项补助项目。各主体根据申报项填报项目申报书,并按要求时限报送。
(二)各市(地)、县(市)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要认真组织好申报书填报工作,对各单位申报数据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核,对符合申请服务绩效后补助、重点建设补助条件的众创空间、孵化器和加速器联合出具审核、推荐意见,并由各市(地)科技局、财政局汇总后联合行文报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。2019年8月13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(Word文档电子版光盘和纸质材料,签章完备,一式两份)报送至省科技厅指定地点。
(三)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价打分,对年度服务绩效、建设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、孵化器和加速器予以补助支持。
三、联系方式
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李丽:0451-82628506
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王博:0451-53610100
材料受理地址: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(地址: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708室,邮编150028,电话0451-51751493)
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
2019年7月30日